1.汽车拖挂小拖车规定有哪些

2.广州交通管制广州交通管制查询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行驶规则

4.昆明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5.广州市的电动车5.1之后还能否上路?

汽车拖挂小拖车规定有哪些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应当在_低速三轮汽车新规

一、汽车拖挂小拖车规定有哪些

1、汽车拖挂小拖车规定如下:

(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二、小型汽车拖挂需要哪些手续

1、注意不要阻挡车牌,放大车牌在小拖车后面;

2、小拖车转向灯符合国家标准;

3、带上小拖车的出厂证明。

广州交通管制广州交通管制查询

1、广州海珠区交通管制能进小区吗2、广州广园快速路对大货车有什么限制?3、广州市区哪些路?货车不可以走?4、广州对涉疫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具体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广州海珠区交通管制能进小区吗

广州海珠区交通管制可以进小区。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显示截止到2022年11月24日,目前人在区外、家在海珠的市民,可返回海珠居所,并及时向社区报备,但原则上不得再离开海珠。即可以进广州海珠区交通管制小区,但是不可再离开。根据疫情政策规定,截止到2022年11月24日,广州海珠区仍为高风险地区,需强化社区管控,原则上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全区物业小区已发放出行卡30万张,市民凭出入卡,每户每天安排1人分时有序就近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或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生活必需品。

广州广园快速路对大货车有什么限制?

广州广园不是限行区域,再往前走过了大观路就是限行区域了

一、广州货车限行时间

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二、2018年最新货车限行规定

广州市公安局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显示,10月1日零时起,对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与3年前对货车禁行的规定相比,无论禁行区域,还是禁行载重量,力度相当大。本次调整将10月1日至15日定为教育期;教育期后,将严格依法管理。

广州在2002年、2007年相继出台规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货车禁行。这次,为了迎接亚运会,缓解白天交通压力,广州再次调整货车禁行范围。

从调整范围来看,整个越秀区,大半个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还有白云区部分地区,将面临白天严格的货车限行———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10时,持广州车牌的5吨以上货车、持外地车牌0.6吨货车禁行,而在上下班高峰期(早7时-9时,晚5时-8时所有货车一律禁行。

与前两次禁行范围相比,这次禁行的区域变大,载重量缩小了。比如2007年的禁行措施中,对类似区域,当时规定禁行的时间是早7时到晚8时,比现在的规定早2小时;当时规定每天9时到晚上5时禁止广州市5吨以上车、外地1.5吨以上车禁行通行,现在的禁行措施明显趋紧。

目前,广州市中心区出现了较多“大吨小标”货车(核载0.9吨—1.49吨,但实际可以装载3吨至8吨,俗称“小泥头车”,给市中心区本已拥堵的交通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所以,本次调整货车限行措施时将市中心区白天限行的相关货车核载吨位从目前的1.5吨以上(含1.5吨调整到0.6吨以上(含0.6吨。同时,交警部门将运用治超手段,严查大吨小标的超载车辆。

扩展资料: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对小货车的限行:

每天7:00-9:00,17:00-20:00,广州市区路段禁止行驶所有大小型货车。每天7时至22时,禁止非广州牌照的一切货车通行。

新光大桥路段每天的7时—22时。其中,每天7时—9时以及17时—20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该路段,而9时—17时以及20时—22时则可以开放核定载重5吨以下(不含5吨的广州市货车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下(不含0.6吨的外市籍小货车通行。

人民北路,机场路,北京路,解放北路,盘福路,流花路,老火车站周边,白天禁行货车。

洛溪桥每天07:00-20:00禁行一切货车,其余时段可行驶1.5吨以下轻型货车。

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东风路每天6:00-22: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中山路、东风路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

参考资料: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广州市区哪些路?货车不可以走?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厦_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_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_桥至丫髻沙大桥、增_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的牵引车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七条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载货汽车除因超车需要外,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

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可以划设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可以划分为小客车、公交车、摩托车等专用道。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广州对涉疫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具体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据报道了解,2021年12月13日广州越秀区在对居家隔离的群众进行日常的监测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立马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封闭部分地铁出入站口

地铁是人们日常出行、上下班通勤重要的交通工具。为了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地铁运输进行严格管控,将地铁5号线淘金站B出入口封闭。根据根据越秀区防控办划定的防范区,此次疫情的防控区域为:东至淘金北路,南至环市东路,北至广深铁路线,西至麓湖路。对于地铁淘金站B口的封闭,是交通运输局结合新冠病毒阳性确诊患者的行为轨迹综合做出的决定,避免此次疫情出现大程度的扩散和传播。

二、常规公交停运

除了地铁停运之外,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公交的运行也做了严格的管控。广州交通运输局宣布对越秀区防范区范围内5个中途公交站点和1个总站临时撤销,途经7条公交线路实施飞站,包括:公共汽车广州血液中心站(东行、淘金街站(南行、淘金路口站(南行、淘金北路(双向、淘金北路总站等站点。途经7条公交线路有:公共汽车10、245、247、482、483、546、夜4。公交作为人们日常出行的另一交通工具之一,在疫情发生期间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人员聚集从而导致疫情进一步扩散,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这一举措也是必要的。

三、巡游车、网约车和网约车停运

根据越秀区的防范区范围,巡游车、网约车暂停运营。

总结

针对此次爆发的疫情,广州对涉疫地区实施的交通管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分别是地铁、公交和网络车。对于交通运输工具的及时管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住疫情通过交通工具扩散到其他地区去,从根本上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和落实好政府的每个防疫措施,相信在我们大家齐心协力的努力下,这次广州疫情也可以很快的被扑灭。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行驶规则

第三十二条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行人应当靠边通行。从道路边缘线算起,行人通行路面宽度不超过一米,自行车不超过一点五米,其他非机动车不超过二点二米。

第三十三条 在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道可以划分为快速车道、常速车道、慢速车道。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中间为常速车道。同方向有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可以增设快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按下列规定分道行驶:

(一)小型客车在快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行驶;

(二)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慢速车道行驶;

(三)其他机动车在慢速车道或者常速车道行驶;

(四)常速车道的机动车,在不妨碍小型客车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

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 除公共汽车和校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公交专用车道前方有障碍时,公共汽车、校车可以临时借用相邻车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借道前,须停车或者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通行时应当迅速通过,不得滞留。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变更车道时,应当提前五十米开启转向灯,在高速公路上应当提前一百五十米开启转向灯。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让已经进入路口的非机动车、行人先行;

(二)货运机动车让客车先行;

(三)同类车辆,大型车让小型车先行;

(四)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让其他机动车先行。

第三十六条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不得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一)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道路;

(二)高速公路;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运输农副产品,需要进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时间通行。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路面宽度不足九米的道路上,不得并列双向停车;

(二)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三)车身右边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五米,沿行驶方向停放。

夜间或者在风、雪、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机动车临时停车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尾灯。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六十公里,公路最高时速为八十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铰接式客车和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车、全挂拖斗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的最高时速为三十公里,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为五十公里;

(三)两轮摩托车在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四十公里,公路为六十公里;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三十公里,公路为四十公里;

(四)三轮汽车、轻便摩托车的最高时速为三十公里,拖拉机的最高时速为二十公里。

第三十九条 公共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停车区域的,停靠在停车区域内;未划设停车区域的,应当在停靠站距离道路边缘零点五米以内单列停车;

(二)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等候进站,不得开门上下客;

(三)驶离停靠站时,依次单列行驶。

第四十条 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应当立即停车,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除抢救伤员、灭火等紧急情况外,驾驶人、乘车人应当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转移至附近安全地带等候。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疲劳驾驶机动车。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一般每二小时停车休息一次,休息时间不少于十分钟;连续驾车行驶四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

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二时至五时停止运行或者实行接驳运输。

第四十二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辆之间穿行;

(二)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三)有转向灯的,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

(四)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可以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五)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第四十三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汽车和公路客运汽车,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二)不得有强迫驾驶人违法驾驶、与驾驶人闲谈嬉闹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搭乘车辆或者堆放物品;

(四)乘坐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在驾驶人座后正向骑坐。

第四十四条 高速公路经营者、管理者发现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从收费站或者服务区进入高速公路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阻止。

第四十五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除因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停车外,不得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昆明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控制在市区行驶的摩托车数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二)在同方向划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摩托车行经城市立交桥、高架桥时,除特别许可外,应当在下层道路行驶。

第三十八条规定,叉车、挖掘机、装载机以及景区、企业内部使用的车辆,除特别许可外,不得上道路行驶。载货汽车、摩托车、挂车、拖拉机除特许通行外,不得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范围内行驶。畜力车、人力三轮车、人力板车不得在禁止通行的城市道路范围内行驶。

而且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驾驶摩托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收缴车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

二环路行驶限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以下几种情况不可以在二环路内行驶。

一、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二、2007?年9月1日起,新办理注册登记摩托车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

三、摩托车不得在我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以及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施工道路及其它改造施工道路上行驶。

四、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含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每日7:00—20:00,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北京路、人民路、青年路、金碧路、拓东路上行驶。但可以在其它道路与上述路段交叉口横向通行。

扩展资料:

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1日颁布实施《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主城区限摩工作进行了再一次的明确,根据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关上中心区、经开区、高新区、滇池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

自2009年9月1日起,不得在主城四区和呈贡新区道路上行驶;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行驶。

自2007年9月1日起,达到报废条件的摩托车一律报废,持有入城准行证的,准行证随之作废,且摩托车遗失后不再补办和续办牌、证及入城准行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5期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广州市的电动车5.1之后还能否上路?

5月1日起,《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生效实施,这是广东省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也是对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落实的地方法规。昨日,时报记者走访广州市交警部门法制、勤务和科技设施等部门,一一详悉省条例实施后的广州交通安全管理新变化。这些新变化,将为广州的道路交通执法解决不少难题。

两种车上路必定要受罚

第一种 超标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单车,搭载重量超过2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

第二种 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摩托车,用电做动力,完全取消脚踏的电动自行车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技术标准比照,核实清楚,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以机动车无牌上路处理,对驾驶员无证驾驶该类车辆的将按照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给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

1 超标轻摩化电动车上路要罚

超标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单车,搭载重量超过2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

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摩托车,用电做动力,完全取消脚踏的电动自行车。

省条例规定:据新交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列为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管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是否实行登记制度,省条例授权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广州执法新变化:目前广州已经就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问题作出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相关规定正在制订中。据悉,广州市的电动车总量估计已经超过10万辆,其中很多是超出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甚至是严重轻摩化的电动车,这些车已经不是非机动车,而属机动车范畴,因此,广州将对超标、轻摩化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技术标准比照,核实清楚,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以机动车无牌上路处理,对驾驶员无证驾驶该类车辆的将按照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给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 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

省条例规定:驾驶人要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摩托车。

广州执法新变化:五一起,乘客不系安全带或不戴安全头盔就处罚司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200元罚款。对于乘坐者不系安全带的处罚问题,一直是广州城中热点,其中尤以出租车司机反应最强烈——“乘客不愿扣安全带,我也没办法,怎么能处罚我呢?”

3 车遇六类人不避让可罚200

省条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到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就当停车让行。

广州执法新变化: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指出,这实际上是体现着以人为本的交通管理理念。以后如果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到六类人横过道路不停车让行的,警告或罚款100元;行人横过道路车不避让,或者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的,司机将被警告或处200元罚款。

4 小货车以后不能走小客车道

省条例规定:车辆应当按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同方向两车道以上的道路划设小客车道、公交车道和摩托车专用道。

广州执法新变化:交警人士称,新交通安全法将车道以快慢车道划分,而省条例是首次明确细化规定在城市主干道划出小客车专用道。广州在实施时,小客车道只能走9座以下的车,小货车也不能在小客车道上行驶,否则将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警告或处200元罚款。

昨日,记者在东风路发现,执信南路附近的路段,已经划出小客车道。不过,不时见到货车、大客车,甚至摩托车走在小客车道上。而公交车道上,也不时见到其他车辆占道行驶。

5 校巴一律涂**上高速要限速

省条例规定: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车辆,驾驶室两侧要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车身按规定喷涂统一颜色,车身后部喷涂“校车”字样和高速公路最高行驶限速。机动车遇到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据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校车喷涂**,容易引起注意可起到警戒作用。

“校车”指的是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车辆,即为“校车”。根据这一内涵,无论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己购买的车辆还是到社会上租用的车辆,只要是用于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都应当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广州新变化:广州现正着手校巴管理新措,校巴外观设计已经出来,只是待批准。并可能对校车高速公路最高限速80公里/小时较为合理。而有资质的校巴,将按年审期限来喷涂。可能要用一年的时间,广州1000多辆校巴才能完成外观改变。

6 变更要在10日内登记

省条例规定:已在本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已登记事项的,驾驶人在登记时提供的实际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当在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变更资料。

广州新变化:广州很早就推广并广泛应用电子警察等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非现场执法手段,但是由于人口呈现快速流动趋势,住所、****等信息变更频繁,电子警察执法遇到违法处理通知书无法如期送达当事人问题,而发生交通事故后,也存在难以确定机动车所有人的情况,影响了违法处理和事故的处理效率。

按新条例,电子拍违后,七天内交警会将通知书寄至机动车登记联系地址,3次邮寄不行后,就会在广州市机动大队外公告栏公告,60天公告期满后15天内仍没有来办理,则开始计算每天3%的加处罚款。

7 三种交通事故不报交警可理赔

省条例规定: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只要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就应当依法理赔。

广州执法新变化:交警部门负责人称,这也首次在法例上明确规定,适用简易处理的交通事故,不一定要交警到场,这样可以省下交警赶赴现场和处理的时间。

8 没交罚款不能年审有望改变

据了解,最近有车主去办理年审,却被告知因为有电子警察的罚款还没有处理,结果不能年审。昨日,广州市车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机动车要合法上路,只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有登记上牌,二是检验合格,三是购买了机动车强制险,就可上路。将路桥费、养路费和违章罚款、车船税等放进年审的条件“不行”。

而据了解,由于目前省、市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因此广州还不能取消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但是广州有望解决违章不交不能年审的尴尬。

9 出租车违停候客即时处罚

对于司机违法临时停车,广州交警目前统一适用新交法第93条,对临时停车且对交通造成影响者,先劝离,如果拒绝驶离才处罚。省条例则明确规定,对这种行为,适用第58条第13项,以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警告或罚款200元。

10 交通逃逸对方有错可减责三成

据了解,新交法和省条例都明确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要重罚,逃逸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责。不过,新交法没有明确减责多少。而省条例就首次明确,证实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责三成,由逃逸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